根据《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*府关于印发〈湘潭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高品质生活社区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潭市发〔〕5号)和《湘潭市雨湖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潭雨办〔〕74号)有关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经雨湖区委、区*府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社区工作者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1名,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详见《0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与岗位表》(附件1)。应聘人员可通过“湘潭市雨湖区人民*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