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需要,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,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,根据《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辅助社工:人。工作岗位:社区。具体街道及招聘人数见下表。
二、招聘对象
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社会在职、非在职人员。
三、招聘基本条件
1.沈阳市户籍,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其中涉农街道:大青街道、大潘街道和翟家街道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),退役士兵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40周岁以下(年11月1日以后出生,含11月1日);
2.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认真执行*和*府的有关*策、规定,具备较高的*治素养;
3.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身体健康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,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。
4.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(2)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(3)受到*纪、*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人员;
(4)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(5)现役*人、应届毕业在读学生;
(6)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方式
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年12月8日9时至年12月14日17时止,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铁西区人民*府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