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,一直是很多患者苦恼的问题。医院,就需要做一遍检查,化验单、检查单越攒越多,不仅多花钱、耗费精力,看病的时间也被拖长。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3月1日起施行,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,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。专家表示,随着此办法的出台,“一病多查”现象有望得到遏制。
这意味着,从今年3月1日起,医院就医,一段时间内有效的检查无需重复再做。针对该《管理办法》的落地情况,记者采医院,医院提前部署落实《管理办法》,医院检查结果已开始互认。新办法出台,市民就医将节省费用,节省时间,这是一件惠民实事。
市民的期待
“前几年我怀孕的时候,查血、查心电图、超声等一系列检查都是在医院,最后决定在医院生产。结果一切都是重来一遍,检查的项目非常烦琐、复杂。”家住市区府苑小区的颜茹说,她在孕期检查初期,医院会建立对应的产检卡,医院,医生却说:“这些我都不用看了,我只看孕妇当下检查的数据,以现在检查的数据为准。”
挂号、问诊、检查、取结果、问诊……这一系列操作下来,很多市民感到疲倦,宝贵的时间和有限精力被双重消耗。
“医院拍了片,医院又要拍片,一天拍两次。”市民王丘说,像这样一天的时间都花在看病上,花更多的钱,获得同样一份检查报告,有什么意义呢?王丘想,医院之间能够互认检查结果,对患者来说将减轻不小的负担。
“新办法挺好的,医院就得重新做一次,实在太折腾人了,尤其是孩子生病,有时候验好几次血,看着真心遭罪,家长也很心疼。”家住市区金色水岸小区的张银说,医院检查结果互认的政策推行,她觉得很不错。
出租车司机叶师傅觉得这个办法挺好的,但是她担心是否能够落实到位。“医院,不管是什么病痛,例如验血这样最基础的检验项目几乎都得做一遍。”叶师傅回忆,几年前自己的女儿因为淋巴结问题,医院都做了各项检查,有的医生建议做手术,有的建议保守治疗。为了结果更加精确,叶师傅又带着女儿医院诊治,当她将厚厚一沓检查、化验单子拿给医生时,医生建议重新做一些检查。“说实话,当时心里很崩溃!”叶师傅回忆道,医院能切实落实这一办法,不让老百姓多花精力、多花钱。
《管理办法》的解释
“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有利于降低医疗费用,减轻百姓负担,节省医疗资源,医务人员会大力支持。”医院医学影像科副主任朱蒙蒙认为,结果互认有前提条件,比如近千个检查检验项目中,哪些项目是可以互认的、在多久的时间界限内可以互认、医院之间结果能互认,等等。
《管理办法》对检查结果和检验结果都给出了具体解释。
检查结果:通过超声、X线、核磁共振成像、电生理、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,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。检验结果: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、微生物学、免疫学、化学、血液免疫学、血液学、生物物理学、细胞学等检验,所得到的数据信息。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。
同时,《管理办法》要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“HR”。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、满足诊疗需要的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。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,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+互认标识,如:“全国HR”“京津冀HR”等。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,不得标注。
朱蒙蒙解释说,有些影像学结果,如CT、X片等可能十天半个月不会发生太大变化,短期内不需要重复检查,但有些血液生化指标会随着患者病情发展发生变化,如凝血指标、生化指标、糖尿病酮中毒患者的血糖等,均需要再次检查。患者需要理解,这里的检查并非重复检查,而是临床规范诊断的需要,需要多次检测比对以便更好掌握病情的动态性。
《管理办法》医院不互认的多种情况,其中包括手术、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,对肝炎、梅毒、艾滋病检查检验项目需要重新检查。这是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。
《管理办法》指出6种情况可以重新检查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。即:因病情变化,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、疾病诊断不符,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;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;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(如手术、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);患者处于急诊、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;涉及司法、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;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。
医院的推进
“保证医疗质量是其中重要一环,看检查报告时我们会重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