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学生在学校教室刮断手指
造成十级伤残
[导读]长春市某中学生李某在教室中将左手环指挂断,造成十级伤残,最终,学校赔偿李某33635元赔偿,同时,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。
日前,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介绍了一个自己接过的案件。长春市某中学生李某在教室中将左手环指挂断,造成十级伤残,最终,学校赔偿李某33635元赔偿,同时,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。
李某为长春市某中学学生,他向教室外走去时,左环指刮到教室内讲桌上的钉子,导致原告左手环指完全离断。李某被老师送至中日联谊医院抢救,李某入住中日联谊医院进行左环指残端修复术,住院治疗8天后出院,如今李某左手环指远节指骨中段完全离断。
李某住院期间花医疗费1609.17元,李某住院期间为二级护理,其起诉后,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,鉴定结论原告构成十级伤残,并鉴定安装装饰假手指,其安装费用为五百五十元,每两年更换一次。
李某左环指受伤所形成的损失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,李某的损失应如何承担?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应支持?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律师说,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,本案的争议焦点及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。
此次原告伤手事故中,李某违反校规佩戴戒指,以致其环指在其走出时刮到教室桌子处突出的钉帽上,李某有一定过错,应承担部分责任,被告学校教室坐姿螺钉帽突出也是造成此事故的部分原因,对此学校有未及时修理教室设施留有隐患的过错,其亦应承担部分责任。最终,李某获得33635元赔偿,同时,获得精神抚慰金3000元。
(刘力源)